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并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置董事會,其成員五至十九人。而有限責任公司通常也要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而設一名執行董事。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會屬于是公司高管部門,公司又多個董事的情況下就可以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
任何公司都可以成立董事會,看公司內部結構是否要成立,沒有強求,但是除了股份有限公司之外,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成立董事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并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置董事會,其成員五至十九人。而有限責任公司通常也要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而設一名執行董事。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